介绍贿赂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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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规定
时间:2015-03-13  来源:管理员  字体: [大] [中] [小]  [打印页面]  [关闭页面]  [返回上页]

介绍贿赂罪,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
   一、本罪的犯罪构成
  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是公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。


   1、本罪的客观方面:在行贿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引见、沟通、撮合、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。


   2、本罪的主观方面:故意,行为人认识到自己介绍贿赂的行为,在促成以权钱换利的不正当交易,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交易的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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