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单位行贿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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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解适用
时间:2015-03-13  来源:管理员  字体: [大] [中] [小]  [打印页面]  [关闭页面]  [返回上页]
   一、对单位行贿案立案追诉标准适用
  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2月22日《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》,对单位行贿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:
 1、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、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;
 2、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、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,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  (1)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;
  (2)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;
  (3)向党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;
  (4)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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