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单位受贿罪立案追诉标准适用
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:
1、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;
2、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,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⑴故意刁难、要挟有关单位、个人,造成恶劣影响的;
⑵强行索取财物的;
⑶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。
二、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
1、客观方面不同:受贿罪的客观方面是索取他人财物、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;而本罪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都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2、主体方面不同:受罪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;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。
北京国锦律师事务所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CBD商务中心建外SOHO15号楼1705
全国免费咨询电话:010-58695830,58695532 传真:010-58697678
24小时服务热线:1323 196 1188 主任咨询:13901217405
版权所有 北京国锦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41928号-3
法律声明 本网站中相关用词仅代表律师团队的执业精神,不视为有效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