挪用特定款物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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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条文
时间:2015-03-23  来源:管理员  字体: [大] [中] [小]  [打印页面]  [关闭页面]  [返回上页]

 

    第二百七十三条 【挪用特定款物罪】挪用用于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,情节严重,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,对直接责任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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